校人字〔2017〕130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推荐工作的函》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工作按照《吉林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申请人请查阅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754)中2017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相关内容。
三、在完成申报、正式结果公布前不可申报其它公派项目;录取后也不可放弃、改派或兼报其它项目。
四、日程安排
1.8月18日(星期五)前,个人向所在中层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吉林大学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2.8月18日(星期五)——8月22日(星期二),各基层负责人、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及中层单位负责人对申报教师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及顺序。各中层单位需汇总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正式邀请函、依托科研项目在研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2人及以上请排序,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和《登记表》一并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
3.8月23日(星期三)——8月31日(星期四)学校审查并确定人选,在校园网公示拟推荐人选名单。
4.9月1日(星期五)——9月4日(星期一),拟推荐人员通过国家留学网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报并预览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以下简称《申请表》),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http://www.csc.edu.cn/article/758)。具体要求如下:
⑴《申请表》拟申请教师根据之前填报的《登记表》中向相关内容填写《申请表》中的“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和“研修计划”,这将是作为基金委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⑵《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对申请人的评价(500字以内的推荐意见),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拟推荐人再请所在单位负责人手写签名且加盖公章,并将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⑶《专家评审意见表》三位专家应为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层单位行政负责人和一位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
⑷《依托教学、科研项目证明》和《科研成果清单》需由所在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内容审核,即人文社科类到社会科学处审核,自然科学类到科学技术处审核,教学类到教务处/研究生院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需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9月5日(星期二)前,拟推荐人选持预览版《申请表》打印件和所有申报材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审核,审核无误或按要求修改后再正式提交。
6.9月6日(星期三)上交正式版《申请表》原件和所有申报材料1份(材料使用A4纸打印、申请表粘贴照片)。
7.9月7日(星期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统一履行学校签字、盖章、后台操作等手续,审核后统一上报留学基金委。
五、有关说明
1.为提高录取率,保证海外研修人数,提高海外研究效果,请各中层单位和申请人员积极配合学校,完成以下工作。
⑴学院承担工作:请各中层单位应指派一位院领导及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各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指导教师申报,协助申报教师完成研修计划等相关内容的论证、审核及材料组织工作,确保质量;各中层单位应按该研修计划对海外研修人员进行季度考核、跟踪管理,对留学人员研修报告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备案。
⑵留学人员承担工作: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学院、学校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每3个月向推选学院、学校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
2.申请人如是国家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以及国家和教育部支持的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成员的,请在《汇总表》、《申请表》及《一览表》的“备注”栏内注明平台、基地、实验室、学科名称。
3.申请人请事先登录国家留学网,熟悉网上报名系统及相关要求,提早填写报名系统中所要求的各项栏目。
4.申报材料若填报不实,将取消申请人自申报之日起3年内申报资格,并在下一年度减少所在单位派出人数。
5.“职称证书”请到鼎新楼C区教师办事大厅办理。
6.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7.请申请人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相应公派项目的要求参加外语考试或培训;提前与国外接收单位联系,获取正式邀请函(建议派出时间在2017年12月以后);邀请函单位将作为最终的派出单位,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改换留学单位和推迟派出等事宜,因此请各位申请人在取得邀请函时要慎重考虑。学校在确定推荐人选时,将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人选。
8.在申请外方正式邀请函时应同时请外方合作者提供其个人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9.根据留学基金委要求,我校将对留学人员进行跟踪管理,请申报教师在填写《登记表》中“拟申请留学人员申报表”时与项目录取派出后的填写“留学回国总结”研修计划相结合,并向所在学院按季度定期提交留学总结,考核期研修计划完成情况。
10.国家留学网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9月1日。根据以往经验,网报较集中的时间为系统开放的后半段,建议推荐人选提前熟悉系统、组织材料,“研修计划”和“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可以先以TXT格式文本按照字符不超过3000字的要求详细论证。为保证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可行性,便于调整,请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日程提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提交材料。
11.为方便工作请加入吉大公派出国项目2群”QQ群(群号:209179949 ,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电子邮件:quyuji@jlu.edu.cn
附件:1.《吉林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实施方案》
2.《吉林大学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青骨)》
3.《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