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拟定于2013年11月在工资卡中兑现2013年以来报到的博士人员安家费,经人社处审核符合发放安家费条件人员须填写《领取安家费担保书》和《选择安家费领取方式承诺书》。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本人,并于10月25日前将担保书、承诺书送交人社处人才引进科(行政楼816室)。
联系电话:85167448
附件:《选择安家费领取方式承诺书》、 《领取安家费担保书》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3年10月21日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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