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3年专业教师需求计划的通知
提交部门:人事处 提交时间:2012-10-18 13:35:28
校人字〔2012〕149号
校内各单位:
为了及时掌握各单位专业教师的需求情况,做好2013年的专业教师补充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实际工作需要,结合本单位的编制、岗位情况,提出2013年的专业教师需求计划。
二、专业教师的学历条件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且初始学历为部属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进一步提高补充人员的学历层次,优化学缘结构。把“中外联合培养博士”和“出国攻读博士学位”获得者作为新聘专业教师的主要选择群体。
三、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今后要逐步加大选留博士后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力度。
四、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填报《2013年专业教师需求计划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2年10月31日之前送交人事处人事科。
联 系 人:王培智
联系电话:85166282
附件:2013年专业教师需求计划表
人 事 处
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