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2〕78号
校内各相关单位和相关教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确定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留学人员的函》(留金发〔2012〕3011号)及《关于公布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录取人员名单的通知》(校人字〔2012〕70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为保证录取人员派出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决定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国家公派出国录取人员派出工作有关情况说明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6月19日(星期二)下午1:00开始。
二、会议地点
吉林大学前卫南校区第三教学楼第三阶梯教室。
三、参加人员
1、201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录取人员及其担保人。
2、以往国家公派项目录取尚未派出、对签证或派出相关手续存有疑问的教师也可自愿参加。
四、具体安排
1、请各位录取人员务必于2012年6月15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到校人事处师资培养科领取个人录取材料,领取时请对是否能按时参加本次会议给予说明。
2、说明会首先对派出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签证办理等事项进行必要的讲解,然后集中办理出国协议书和其他文件的公证,期间对录取人员提出的涉及派出方面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五、有关要求
1、国家公派项目录取人员均需2名担保人,对担保人的要求为:
(1)担保人必须为18-55周岁的我校在职教职员工。
(2)每位担保人至多为2名录取人员进行担保。
(3)不允许出国录取人员相互间进行担保。
(4)要求各录取人员及担保人必须亲自到场,并随身携带各自的身份证和工作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将正反面印到一张纸上)。
(5)由于培训大约需要1小时左右,所以担保人2:00左右到场即可。
2、请自行准备黑色中性笔或钢笔等文具,以备现场填写协议书等材料使用。
3、有些国家在办理签证时还需提交其他公证材料,具体要求为:
(1)录取国别为澳大利亚的(在澳逗留一年及以上者),需中英文对照的无犯罪公证、工作经历公证和最高学历、学位公证。
(2)录取国别为加拿大的,需中英文对照的无犯罪公证。
(3)本次会议也可同时办理以上公证。如需办理,请携带相关证书和文件原件。其中无犯罪证明根据校保卫处的要求,由校保卫处审核后统一开具,具体事宜请查阅网址:;工作经历证明将由我处统一开具,请在领取录取文件时向我处索取。
4、拟于2012年8月31日前出国的人员,请在领取材料时向我处索取同意派出函,以备预订赴外国际机票时使用。
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联系。
联系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人 事 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