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拔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门:人事处 提交时间:2012-3-20 9:48:42
校人字〔2012〕22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2〕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
3.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4.45岁以下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5.身心健康。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1.推荐名额:原则上教育部直属高校为每校1人。
2.资助方式: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每人每学年8000元。不足部分由学校承担,。
三、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和下载。
四、各教学科研单位限推荐1人,填写《吉林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登录人事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于3月27日(星期二)下班前报送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
五、学校将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填写《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六、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在可能的条件下将会为教师争取额外的推荐名额。
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联系人:曲裕吉 李立群 舒 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武汉中心联系人:文 鹏 林 涛
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2845
人 事 处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