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
项目名称 |
学院受理
申报时间 |
申报材料提交明细 |
项目情况说明 |
申报费 |
1 |
2011年长春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
2011年7月18日(星期一)上午8:30 |
1、网上申报时间截止至7月17日,逾期将无法上网提交,请申报人按分配的“系统注册码”登陆长春市科技网(http://www.ccst.gov.cn)“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申报。
2、申报教师在通过申报资格审查、完成网上申报的同时,将《项目申报表》、《项目可行性报告》(电子文本;纸件一式一份),在2011年 7月18日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社科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拟申报本次课题的教师务必在7月1日前下载并填写《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将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审批表的背面,报送社科处,由学校统一申请“系统注册码”,逾期将取消申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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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 |
2011年8月8日(星期一)上午8:30 |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单位需在报送纸质《项目申请书》的同时报送电子版,由社科处统一登陆申报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同时上传审核后的《项目申请书》。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项目申请书》至社会科学处。
3、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申报项目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及电子版、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3套,于8月10日前报送社会科学处,逾期不予受理。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申报项数不超过4项。各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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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资助 |
2011年8月15日(星期一)上午8:00 |
1.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报告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培育)》(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随《项目申请书》一并装订。
2.本次申报培育建设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我校申报的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项,不受理个人申报。与《项目指南》所示领域相符合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须主动申报。
3.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申报直接入选的,同时报送近两年研究报告3套。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
4.申报截止日期及申报地点: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1年8月19日报送至社会科学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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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入选的条件
1.成果形式。申报成果为发展报告,名称具有连贯性,至少已连续公开出版2年。
2.编写队伍。主编署名可以为个人、课题组或研究机构。主编或负责人须为高校在岗在编专职教师。研究团队内外联合,主要成员相对稳定。
3.内容要求。(1)方向正确(2)主题突出(3)观点鲜明(4)学风优良(5)已产生重要应用价值和社会反响。
培育建设的条件
1.培育建设的发展报告,其名称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指南》。申请者须对《项目指南》之外的发展报告名称作严密的论证说明。
2.组建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进行长期合作的研究团队,发展报告主编(或负责人)和研究团队核心成员具有较好的前期积累。
3.研究团队在密切联系实际,与服务对象开展长效合作,争取资源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经费资助:直接入选的发展报告,教育部每年资助30万元,鼓励课题组多渠道筹措研究经费;培育建设的发展报告,在培育期内,教育部每年资助5万元,学校也将进行一定经费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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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招标 |
2011年7月12日(星期二)上午8:30 |
1、投标人下载并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一批)投标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七份,其中1份原件、6份复印件,并提供电子文档。
2、8月中旬前,全国社科规划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课题进行初评,产生入围会议答辩的课题。 8月下旬,组织初评入围投标者进行会议陈述和答辩,产生建议中标课题。
3、建议中标课题报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通过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中标通知书。
4、为了保证投标质量,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投标初选工作,召开学术委员会遴选出具有竞争力的投标材料并填写《项目投标推荐表》报社科处。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2011年7月15日前将本单位《投标申请书》(一式七份)、汇总表及《项目投标推荐表》上报社科处,由社科处组织校内评议会后再行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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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表以2011年6月30日下午5:00前校社科处发布的通知为基准汇总数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学校主页、学院主页和邮件群组;
2、暑假期间请各位老师及时浏览学校主页社科通知。
祝各位老师假期愉快!
yh533388银河科研办
201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