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有意愿申报的同学于6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研究生办公室(东荣大厦1215室)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校研究生同学:
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活动是培养德才兼备研究生的有效举措,也是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途径。通过参与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活动,使研究生在主题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可以切实提高研究生的爱国主义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现将申报2017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支持项目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调研项目主题选择应以问题为导向,鼓励研究生围绕自身研究方向开展社会调研工作,同时倡导研究生同学关注社会现实、热点问题。积极支持公益类项目,可以围绕但不限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养老、助残、生态保护、扶贫济困、社区发展、慈善金融、公益支持和创业等领域,针对特定的社会、经济、环境等发展问题以项目化形式提出创新解决方案。项目申报者要以真实社会需求为导向,注重自身学科优势,运用学科视角和专业知识,使用创新思维(注重领域创新、模式创新、工具创新、理念创新等),整合资源解决社会问题。
公益类创新调研项目需在申报表封面注明。
2.项目负责人由研究生导师或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担任,并对社会实践调研活动全程负责。年龄需为40周岁以下(1977年后出生),副教授或以下职称。
3.调研团队成员必须由4-6名研究生组成,以研究生培养单位内组团为主,鼓励跨单位、跨学科组队。
4.每支暑期社会实践调研团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名教师或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5.不得将已获资助或正在申请其他资助待批的科研项目以及学位论文作为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进行申报。
二、资助标准
研究生工作部将对最终确定立项的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给予适当的资助经费,资助经费的使用遵照“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预算。
三、立项评审
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评后推荐的项目进行书面评审,最终确定资助的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
四、结项评审
由研究生工作部在秋季学期开学后统一安排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结项评审,评审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并对优秀的报告、团队、教师和学生进行评比表彰。
结项材料包括:调研报告、团队调研总结、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3张以上、还可提交编辑好的视频短片、媒体的相关报道、调研单位出据的证明信等。
因暑期社会实践调研团队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立项任务、或粗制滥造调研成果的,均不予结项。暑期社会实践调研团队师生成员在校期间将不得再次申请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并责成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五、成果使用
调研成果中若有论文、专利及成果报道等,发表时必须要标注“吉林大学研究生工作部资助”(英文:“Supported by Graduate Work Department of Jilin University”),否则将在项目评审前取消项目的认定和评奖资格。
六、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校友和社会资源,发挥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的积极作用,为研究生深入开展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提供支持、指导和帮助。加强对暑期社会实践调研团队的安全教育和工作指导,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暑期社会实践调研团队工作信息,帮助调研团队解决困难,并要求参加社会实践调研的师生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2.各暑期社会实践调研团队负责老师必须切实承担工作责任,对调研工作的开展进行周密计划,全程亲自带队指导学生开展实践调研工作。对参与调研的学生根据其专业或性格特点合理恰当分配工作,鼓励每一个团队中的学生都能积极的参与到调研工作中。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合理安排时间与工作,按期按质完成调研任务。同时注意与当地各类单位、团体等建立长期有效的联系,为日后研究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其他活动的开展打好伏笔与基础。
3.各暑期社会实践调研团队成员应明确自身职责,听从团队负责老师的指导与安排,在外注意保护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实践调研中,应沉下心,多观察、多体会,深入基层和群众,亲身体验民情、社情与国情,充分感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巨大变化。加强自身实践能力的培养,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努力做到德育、智育的双丰收。党员、学生干部在实践调研工作中需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
4.调研时间应当安排在8月21日之前结束,调研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七、报送要求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6月28日(星期三)下班前将本单位《2017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2017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调研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同时将申报书及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jsh@jlu.edu.cn,不接受研究生个人提交。
联系人:樊轩铄 18604323883
王 微 85166341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