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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院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30点击: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的通知

提交部门:研究生院   

提交时间:2013-9-29 9:24:12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继续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一、实习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积极联合相关行(企)业,建立稳定的高水平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    

二、建立健全实践基地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明晰各方责任权利。健全实践管理办法,引导和鼓励行(企)业参与人才培养,聘请实践经验丰富的行(企)业专家,组建培养单位与行业相结合的专业化教师团队。    

三、明确研究生实践内容和要求,制订实习实践教学管理规范,加强实践考核评价,保证实践质量。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的建设将作为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具体影响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数额及学校对培养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相关政策。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充分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的建设工作,并由主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实施。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须填写《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情况表》(附件一),于10月15日前将纸质版(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培养处专业学位培养科(中心校区行政楼42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angdd@jlu.edu.cn。    

联系人:梁德东      联系电话:85166256                                                             

研究生培养处                                                          

2013年9月29日    

附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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