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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吉林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5点击: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在4月26日上午8点前登录研究生系统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望周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吉林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保证质量,择优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尊敬师长,勤劳勇敢,积极实践,爱校荣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5.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

(二)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期间,博士研究生须取得过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全国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研究。

(三)到西部地区、到边远艰苦地区、到基层或国家急需行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者优先,抗击疫情一线人员优先。

   四、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各培养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评审细则,可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评选推荐候选人, 候选人名额分别按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人数的10%计算。

(二)各培养单位组织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可申请项目列表—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栏进行申报并开展评选,评选工作请于428日(星期三)前完成。

(三)各培养单位将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和毕业年级研究生群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各培养单位于510日(星期一)前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对公示无异议的研究生完成奖励项目审核,审核后打印《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等相关表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511日(星期二)前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鼎新楼A407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对拟获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在校内办公网予以公示。

五、奖励办法

(一)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二)《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将装入个人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党委或党总支负责该奖项的组织实施, 请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办法、程序、时间安排进行推荐、评选、审核及上报,确保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

(三)研究生若未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学校将追回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8516806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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