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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在研究生中评选2020-2021学年吉林大学“吉林银行奖(励)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06点击:

有意申报的同学,请于10月9日(星期六)前递交有关材料至1215研究生办公室,谢谢!


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吉林大学“吉林银行奖(励)学金”由吉林银行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和资助基础学制内全日制非在职优秀研究生及勤奋好学的经济困难研究生。为了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吉林银行奖(励)学金”的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吉林银行奖学金”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4.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校(院)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水平突出,当前学历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或校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6.当前学历期间取得与本学科相关、具有五种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吉林大学,学术论文本人为一作或除导师外一作,授权专利本人为前三名发明人;
  7.同一学年内,校级社会奖(励)学金不可兼得。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励)学金且获奖的科研成果及奖励不能重复使用。
 (二)“吉林银行励学金”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4.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校(院)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水平突出,当前学历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或校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6.自强自立,生活简朴,无铺张浪费行为,申请人系孤、残或申请年度系国家及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列入研究生重点经济关注对象的学生优先考虑。
  7.同一学年内,校级社会奖(励)学金不可兼得。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励)学金且获资助的科研成果及奖励不能重复使用。
  二、奖励人数及金额
 “吉林银行奖学金”评选6人,每人奖励3万元;
 “吉林银行励学金”评选8人,每人资助2万元。
  三、奖励范围及推荐名额
  奖励范围为我校全日制二、三年级非在职研究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研究生由学院单独组织评选)。相关培养单位可推荐奖学金、励学金候选人各1名。
在同一评审年度,本奖学金和励学金不可兼报。同一学历阶段,本奖(励)学金只能获得一次。
  四、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相关研究生根据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向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培养单位推荐。培养单位对申报研究生进行初评,推荐本单位参评候选人,在本单位网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候选人相关材料。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复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单位候选人资格及材料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培养单位原则上不能补报。
  4.学校评审。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牵头,分别成立“吉林银行奖学金”评审组和“吉林银行励学金”评审组,通过组织学生进行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审,最终由评审组成员采取实名投票的方式产生拟奖励及资助人选,并在校内办公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五、申报材料
  1.《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励)学金申报表》纸质版1份,申报“吉林银行励学金”还需附上培养单位党委提供的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及相关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
  2.《研究生申报社会奖(励)学金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3.《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励)学金申报表》(须签字加盖公章,申请励学金同学要附上党委提供的材料)及优秀研究成果、奖励证书等合成一个pdf电子版(文件名为“吉林银行奖学金或励学金+培养单位名称+候选人姓名”)。
  六、材料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下班前统一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鼎新楼A443),电子版发至lijialiang@jlu.edu.cn,逾期视为放弃申请。不接受研究生个人提交。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佳亮
  电  话:8516760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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