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校内津贴分配方案(试行)》,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发放2011年教师以外各类人员业绩津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11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教师以外全民所有制在编在岗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担任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教师、教师以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二、发放标准
人事处按学校制定的标准将业绩津贴额度下拨到各中层单位。各中层单位根据本单位人员的工作业绩情况对学校下拨的业绩津贴进行重新分配,分配办法及发放标准由各中层单位自行制定。
三、发放程序和办法
1.下拨业绩津贴额度。人事处根据2011年各中层单位教师以外各类人员的情况及学校制定的标准核定各中层单位业绩津贴总额度,并书面通知各中层单位。
2.制定标准。各中层单位根据学校要求,由党政班子人员集体研究,制定本单位业绩津贴分配方案,并确定本单位各类人员个人的业绩津贴发放金额。
3.学校审核发放。人事处对各中层单位的业绩津贴分配方案及个人的业绩津贴拟发放金额进行审核汇总后,统一进行发放。
四、时间安排
1.2012年4月18日(星期三)——2012年4月19日(星期四)16:00前,各中层单位到人事处人事科领取业绩津贴下拨额度通知单。
2.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各中层单位制定本单位业绩津贴分配方案,计算本单位职工业绩津贴发放额度。
3.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16:00前,各中层单位将本单位业绩津贴分配方案及《2011年业绩津贴发放金额呈报表》用EXCEL表格打印,经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812室),同时提交其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wangpz@jlu.edu.cn)。
五、其他
1.符合业绩津贴发放条件中副处级及以上岗位人员业绩津贴由组织部制定发放方案,由人事处汇总后统一发放。
2.担任副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教师,按相应岗位应享受业绩津贴标准的50%核定额度。
3.2011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及被学校按自动离职处理的人员,不业绩津贴额度,不发放业绩津贴。
4.2011年新来校人员,按来校后实际在岗时间发放业绩津贴,计算到月(含当月);2011年离(退)休人员、离校人员按在岗时间发放业绩津贴,计算到月(含当月);2011年12月31日前校内调动(转编)人员,业绩津贴在调动后的单位发放。
5.后勤服务集团职工业绩津贴发放的有关事宜:
(1)后勤服务集团保障岗职工名单经后勤处审定后,报人事处备案。
(2)人事处按业绩津贴发放办法及后勤处审定的名单,核定后勤服务集团保障岗全民职工的业绩津贴额度,并下拨到后勤服务集团。后勤服务集团制定全民职工业绩津贴分配方案,报送人事处审核后,学校统一发放。
(3)人事处按业绩津贴发放办法及后勤处审定的名单,核定后勤服务集团保障岗集体职工的业绩津贴额度,并下拨到集体所有制人员及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称集体办)。集体办制定分配方案,并予以发放。
(4)后勤服务集团经营岗职工的业绩津贴,由后勤服务集团根据经营情况自己解决。
6.临床医学院、农学部、校办产业、出版社、附属中小学、幼儿园、校区医院等单位自行制定业绩津贴分配方案,经费自理。
联 系 人: 人事处 王培智 85166282
组织部 赵大伟 85168255
集体办 白 明 85151186
附件:2011年业绩津贴发放金额呈报表
人 事 处
组 织 部
集体所有制人员及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