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部门: 提交时间:2011-11-25 16:2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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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人字[2011]241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2年度遗属困难补助的发放工作,学校决定从201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去世职工遗属享受困难补助情况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负责将本通知内容告知本单位所有享受困难补助的去世职工的遗属,并对其填写的有关情况进行复核。
二、遗属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接到通知后,到人事处保险科领取(或在网上下载)《吉林大学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复查表》,填写并经所属单位复核后签字盖章,于12月23日前带遗属户口及所在街道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报人事处保险科审查。
三、人事处复查后,符合补助条件的,从2012年1月起继续发放;未经复查和复查未通过的,其遗属困难补助将于2012年1月起停发。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此次遗属困难补助复查工作,实事求是,认真把关。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建龙 联系电话:85166013
办公地点:人事处保险科南区行政楼823室
附:《吉林大学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复查表》
人 事 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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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2年度遗属困难补助的发放工作,学校决定从201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去世职工遗属享受困难补助情况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负责将本通知内容告知本单位所有享受困难补助的去世职工的遗属,并对其填写的有关情况进行复核。
二、遗属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接到通知后,到人事处保险科领取(或在网上下载)《吉林大学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复查表》,填写并经所属单位复核后签字盖章,于12月23日前带遗属户口及所在街道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报人事处保险科审查。
三、人事处复查后,符合补助条件的,从2012年1月起继续发放;未经复查和复查未通过的,其遗属困难补助将于2012年1月起停发。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此次遗属困难补助复查工作,实事求是,认真把关。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建龙 联系电话:85166013
办公地点:人事处保险科南区行政楼8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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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