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拟定于2010年5月在工资卡中兑现2009年以来报到的引进人才安家费(含来校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符合发放安家费条件人员须填写《吉林大学引进优秀人才领取安家费担保书》和《吉林大学引进优秀人才选择安家费领取方式承诺书》。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本人,并于4月20日前将担保书、承诺书送交人事处人才引进科(行政楼817)。逾期未送交者,安家费将推迟发放。
附件:《吉林大学引进优秀人才选择安家费领取方式承诺书》、《吉林大学引进优秀人才领取安家费担保书》
联 系 人:张文译
联系电话:85167448
人事处
201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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