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校发〔2007〕55号)相关规定,学校拟定于2008年6月在工资卡中兑现2007年4月以来报到的引进人才安家费(含来校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引进人才须填写《吉林大学引进优秀人才领取安家费担保书》和《吉林大学引进优秀人才选择安家费领取方式承诺书》。请相关单位及时通知本人,并于5月16日(星期五)前将担保书和承诺书送交人事处人才引进科(行政楼817)。逾期未送交者,安家费将推迟发放。
联 系 人:高宇 丰硕
联系电话:85167448
附件:1.吉林大学引进优秀人才领取安家费担保书
2.吉林大学引进优秀人才选择安家费领取方式承诺书
人事处
200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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