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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第5期暨中国政治研究工作坊第14期学术活动举办

发布时间: 2013-12-19点击:

  12月15日上午,由吉林大学社会公正与政府治理研究中心、yh533388银河以及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共同主办的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青年学者学术沙龙第5期暨中国政治研究工作坊第14期学术活动,在匡亚明楼社会公正与政府治理研究中心会议室举行。此次活动邀请了清华大学政治学系讲师于晓虹博士作为演讲嘉宾,演讲的主题为“Rule of Law under Fragmented Authoritarianism: Local initiative, Judicial Empowerment  and Regime Resilience”

  

  

  本期工作坊由yh533388银河主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殷冬水主持,政治学系王立峰副教授担任评论人。yh533388银河赫泉玲副教授和部分博士生、硕士生及本科生参与了此次学术活动。

  于晓虹博士首先介绍了其研究问题的缘起。她指出,自2000年开始,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一股“宪法司法化”的思潮surge of constitutional initiatives,西方学界运用统计的方法对世界范围内大量的司法权扩张现象进行研究。但于晓虹在审视中国相关的司法实践时,发现了许多与西方不同的现象,比如司法行为主体的层级、司法行为的渠道等方面均出现较大差异。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司法权的发展,是否可以解释为司法权的扩张,这种扩张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些问题成为了于晓虹博士的研究重点。

  于晓虹博士主要借助了两条路径作为其理论支撑,一是研究司法权在全球扩张的文献,另一部分则是对“具有弹性的威权主义”概念的研究文献。

  在介绍了其研究问题的相关背景之后,于晓虹博士提出了她借以评估中国地方法院司法行为的框架模型。她认为,作为政策制定主体的地方法院所处的“司法环境”对其在宪法司法化过程中不同的行为造成了重要影响。地方法院的“司法环境”可以用三组关系来描述,即地方法院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地方法院与地方人大之间的关系以及地方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的关系。她假设在中国宪法司法化进程处于相对领先地位的地方法院所处的“司法环境”相对更为开明,并采取“行政诉讼”案件作为案例研究的切入点。通过对河南、安徽等省份的案例研究,于晓虹评估了这些省份存在的不同程度的“司法环境”,并总结了地方法院在与地方政府、人大以及上层法院互动时采取的诸多的策略性行为。

  随后,于晓虹博士以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宏观视角,从管辖权、自由裁量权和基本权威三个维度上考察了中国司法权的变化。她指出,中国的司法改革使得地方法院的管辖权逐渐扩大,但这种权力的扩张有个基本前提,那就是要对政府主要政策遵从。中国的司法独立也有了进一步发展,地方法院会选择性的通过保护性措施保障自身的自由裁量空间。在保障法院的基本权威方面,于晓虹认为,地方法院在“大调解”的过程中会有意识的制定出适宜被实施的判决,从而尽量使判决结果朝着法院所希望的方向靠近。

  最后,于晓虹博士对于当下中国为何会出现司法权扩张以及如何评价这种扩张等问题给出了自己的理解。她认为中国“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造成的权力碎片化状态使得法院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利益居中的裁判者从而获得了权力扩张的空间。

  演讲结束后,政治学系王立峰副教授结合自己对法政治学的研究进行了评论。他指出,于晓虹博士的研究问题在法政治学视野下有很强的时代意义。于老师的研究兼具前沿理论和国际视野的优点,为致力于政治学研究的青年学人开拓了思路和视角。另外,王立峰老师还以弹簧为例形象地阐释了司法和政治之间的关系,并针对于晓虹博士讲演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评论结束之后,于晓虹博士与在场师生进行了热烈的互动,就其论文中出现的关键概念以及案例选择的方法等问题与同学们做了进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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