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1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在我校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讲师。
4. 为各单位已上报的2016年教师国内进修计划内人员。
二、推荐名额:4人。
三、资助方式:该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用于资助部分访学培养费,不足部分由学校师资培养经费承担。学校同时报销一学年两次往返路费及接收学校统一安排的住宿费用。各临床医院的报销标准由上述单位自行决定,学校师资培养经费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四、各接收学校、专业、导师和课题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查询。申请者需事先与接收学校导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进行申报。申请者在选择学校时,请查阅接收学校的收费标准,少数高校不提供住宿,需自行解决。被录取的访问学者不得随意放弃推荐指标。
五、每单位限推荐1人,填写《吉林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登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主页“下载管理”下载),需写明申请学校、专业、导师和课题名称,并简述研修计划,于4月15日(星期五)下班前送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
六、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提交3份纸质版《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可在武汉中心主页下载),并将电子版发送到quyuji@jlu.edu.cn。
七、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在可能的条件下将会为教师争取额外的推荐名额。
师资培养科联系人:曲裕吉 李立群
联系电话:85167447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6年4月12日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