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字〔2012〕61 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2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批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事》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选拔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照《关于开展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及《关于确定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项目推荐人选及相关事宜的通知》(校人字【2011】208号、校人字〔2012〕3号)文件精神选拔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留学身份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三、日程安排
1.2012年5月24日(星期四)——28日(星期一),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吉林大学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各中层单位负责人对申报教师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人选,填写《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请申请人提前通过国家留学网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并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以下简称《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以下简称《意见表》)等相关表格,正式提交的表格,网上提交后自动生成。
2.5月29日(星期二)上午,中层单位向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报送材料。材料包括《登记表》、外语考试证明和正式邀请函的复印件、《一览表》、《留学申请表》、《意见表》,并提交《一览表》的电子版。电子版请用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quyuji@jlu.edu.cn。
3.5月29日(星期二)下午——30日(星期三)前,按项目要求审查申报资格,学校确定拟推荐人选。
三、有关说明
1.由于国家今年年初该项目的申报人员不足,加之年初申报各个项目的评审结果仍未出来(除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同时由于本次申报时间很紧,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申报,并在国家规定的一周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2.确定拟推荐人员后,申请人将打印出的相关表格、有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等材料均使用A4复印纸打印,用曲别针别好。《申请表》第1页粘贴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提交的材料一并送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由中层单位代替学校在《意见表》中手写推荐意见(注意不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也不能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将推荐意见以word文档格式发至指定邮箱。
3.由人事处师资培养科统一履行学校签字、盖章手续。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上报。
4.请各申请人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各中层单位负责人也应认真审核。如学校发现申报材料不实,将取消申报人自申报之日起3年内申报资格,其所在中层单位也将减少下一年度国家公派项目推荐限额。
5.请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项目要求参加外语考试、测试或培训,并将成绩单原件交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备案;建议今后申报该项目的人员要提前与国外接收单位联系,获取邀请函(建议派出时间在申报的次年)。学校在确定推荐人选时,将优先考虑取得外语合格成绩及获得正式邀请函的申请人。
6.《单位推荐意见表》要求由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填写,单位名称:吉林大学 ,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人事处,联系人:李立群,电话:0431-85167447,传真:0431-85167448,邮箱:lilq@jlu.edu.cn,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名处一律为空,在材料提交到人事处后由人事处师资培养科(南区行政楼820室)统一办理。
7.“职称证书”统一由人事处出具,待报送正式申请材料时到人事处师资培养科领取。
8.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师资培养科联系。
联系电话:85167447 联系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人 事 处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