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2年""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2】16号)精神,2012年第二批""部分项目申报工作定于7月进行。现就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短期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平台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部分急需人文社会科学领域)
根据《引进暂行办法》,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 1 )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或金融机构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 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 2 )申报人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方面需破格的,请说明理由。
( 3 )部分急需人文社会科学引才重点学科领域、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等有关事项,请直接咨询人事司人才与专家工作处,联系人:孙赵君 电话:010---66096829。如上级有相关文件印发,学校会及时通知。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根据《 ""短期项目实施细则》,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 1 )申报人须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符合《引进暂行办法》规定的引才标准(详见长期项目人选申报条件第1条)。
( 2 )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 3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3.计划项目
根据《青年引进工作细则》,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 1 )属自然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2 )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
( 3 )回国(来华)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 4 )引进后全职回国(来华)工作。
( 5 )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引进。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该批申报截止时间。
二、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要求:每位申报人的申报书和附件合并装订,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另附。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
(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项目申报人的附件还应包括3封国外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2.电子文档要求: 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文件夹内容包括"XXX 申报书"、"XXX 附件"、"XXX 个人信息表"三个文件。
3.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网站 (; 1000plan.org)下载 。
4.材料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2012年6月29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引进科。
三、其他事项
1.回国时间。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计划"项目的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该批次申报截止日前6个月内。
2.申报次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的申报人,最多可申报两次,但不得连续申报。
3.填报要求。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请有关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4、意向性合同相关事宜请与人事处人才引进科联系。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高宇 丰硕
联系电话: 85167448
人事处
2012年6月6日